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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常务理事第一次会议纪要
福建省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常务理事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11月16日在福州召开。应参加本次会员大会单位代表人数50人,实际到会人数37人,符合《福建省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章程》规定。福建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福建省轻工业联合会等有关单位领导到会讲话、指导。大会由理事长罗义平主持,江奇学秘书长作协会第六届理事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萧瑜副理事长作第七届理事会工作建议的报告;萧利亚副秘书长作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会议经过讨论、审议、投票表决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认为第六届理事会在任期内能本着为行业、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第六届理事会工作计划,做了许多工作,基本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得到会员单位的肯定和支持。
二、会议审查并表决通过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第六届协会财务报告,代表们认为协会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支出合理有效。但会员会费收缴不理想,影响了协会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会议希望会员单位及时缴纳会费,使协会工作得到健康开展。并对协会工作热心支持的单位给于表扬。
三、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修改草案,认为章程把协会明确定位为民间组织,有利于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建议。认为该建议内容具体、切合实际,主要体现为行业服务的精神,特别是制定行业相关标准,使我省相关企业在市场竞争处于有利的地位,应当得到更多支持。建议第七届理事会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增强协会凝聚力,真正成为会员的家,协会要为会员树立品牌和知名度,多做实事,解决实际困难。
2、加强交流与沟通,会员与会员,会员与高校、研究所、检验机构,协会与其他省级协会沟通和交流。
3、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协会网站以利于与企业沟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传达政府精神,反映企业诉求。
4、聘请老领导、老专家担任名誉理事长、顾问,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
5、希望协会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落实建议中提到的降低化妆品消费税等。
五、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协会进行“三项”评估。应参加本次会员大会单位代表人数50人,实际到会人数37人,参加投票人数37人,投票结果:投协会有存在价值的37人。投服务质量好的37人。投会费标准合适的32人,认为偏低的5人。
六、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七届常务理事。参加投票人数37人,所有候选人都获得投票人数百分八十以上赞成票,选举有效。近几年来香化企业发展变化较快,把这些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企业领导调整补充到协会领导班子,有利于协会工作亦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今后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
七、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会员会费收取标准的预案。参加投票人数37人,全部投了赞成票。同意适当提高会费收取水平,以利于协会更有效开展工作。
八、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常务理事分工,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并向与会代表宣布了常务理事分工的决定。审议通过《福建省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九、会议还邀请了原上海香料研究所所长、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标准委员会香料香精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业内专家金其璋教授作“国内外香料香精标准法规进展”专题报告;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检验中心副主任费玠作“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质量安全现状”专题报告。会议期间本协会还与全国轻工业香料香精生产力促进中心签订了《联合建设推动产学研交流、合作与发展的意向书》受到与会代表的热烈欢迎。
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2009-11-20
福建省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关于协会会员费收取标准的决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协会章程的要求,参考业内其他协会的收费办法,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拟将本协会会费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这一会员费收取标准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从本通知日起执行。
2009-11-16
福建省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纪要 福建省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于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在福州召开。经过与会常务理事研究和讨论,制订今年协会的主要工作计划。现纪要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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